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

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组织政协委员与市司法局开展立法协商

日期:2021-11-04     

  11月2日上午,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就《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草案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和《广州市2022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计划》)与市司法局开展立法协商。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建山主持协商会议,市政协社法委副主任张中剑参加协商。 

  协商会上,市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办法》的起草工作情况,反馈了市政协委员在《办法》首次征求意见时提出的22条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对《计划》拟定过程、编制原则、类别和标准等作了简要说明。委员们与市司法局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就《办法》个别章节调整、增加保障性条款和“公共法律服务”定义表述等细节,以及《计划》有关条目涉及的“校车安全”“政务服务管理”“乡村建设长效机制”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张建山对近年来市政协委员在立法协商工作中作出的积极贡献和表现出来的专注、专心和专业精神给予赞赏。他表示,市司法局高度重视与市政协的立法协商工作,并充分吸纳市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希望市政协委员再接再厉、发挥优势,为我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动广州立法工作不断出新出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图文: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办公室 李贤)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州市委员会    粤ICP备05084687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