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机构

政协第十四届广州市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日期:2017-02-27     

主要职能:

  1.牵头组织全体市政协委员学习培训,开展“政协大讲堂”等集体学习活动,编印各类学习资料,引导广大委员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配合党委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 

  2.组织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委员和有关界别委员,学习宣传贯彻关于文化艺术文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委员知情出力、履行政协职能创造条件,推动委员和各界人士为我市文化艺术文史工作发展贡献力量; 

  3.根据市政协和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及年度协商计划,围绕文化艺术文史等问题,通过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和本专门委员会的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及提案办理协商等工作安排,组织委员调研、视察和协商议政,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4.围绕涉及文化艺术文史等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委员通过提案、建议、报告、专项监督性调研等形式,开展民主监督; 

  5.对涉及文化艺术文史有关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鼓励委员通过提案、社情民意信息或其他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6.团结联系民革、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界别委员及相关行业优秀人才,广泛交流联谊,扎实做好文史资料征集、整理、研究等工作; 

  7.按程序与党政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及机构加强情况沟通,密切工作联系,传承优秀文化传统,助力文明广州建设; 

  8.加强与各级、各地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开展联合调研和专题研讨; 

  9.承办主席会议和市政协领导交办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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