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机构
政协第十四届广州市城建资源环境委员会
日期:2017-06-27
主要职能:
1.学习、宣传和贯彻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帮助委员和各界人士了解和支持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大决策;
2.广泛联系委员和各界人士,听取和反映他们对当前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和建设;
3.积极开展对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中重大问题的座谈讨论、视察、调查等活动,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设;
4.加强对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执法情况的监督,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
5.承办常委会、主席会议交办的任务,就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交托本委研讨的课题组织研讨;
根据市政协关于《政协广州市委员会关于加强与市各民主党派联系制度》的有关规定,城市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对口联系九三学社广州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