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一届广州市协商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一届广州市协商委员会

  1949年12月17日建立,委员25人,来自19个界别,由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产生,叶剑英为主席,方方、李章达、丘哲为副主席,饶彰风为秘书长。委员会下设政法、财经、文教、治安、华侨、社会福利等6个工作组,机关办事机构设秘书处。一届协商委员会历时5个月,在1949年12月17日至1950年1月11日期间共召开两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主要讨论了整顿金融,冬令救济,推销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和更改广州市马路、学校、机关名称等问题。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州市委员会    粤ICP备05084687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