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二届广州市协商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二届广州市协商委员会

  1950年5月9日建立,委员37人,来自22个界别,叶剑英为主席,朱光、李伯球为副主席,饶彰风为秘书长。委员会只设政法、财经、文教3个工作组,机关办事机构仍设秘书处。二届协商委员会历时6个月,在1950年5月9日至1950年10月28日期间共召开了5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研究贯彻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提出的“生产”、“治安”、“团结”3个问题和有重点地恢复生产;继续肃清匪特,巩固治安;坚决完成财政任务;健全基层政权机构,进行必要而可能的市政建设等4项任务。5次全体委员会议有3次是与市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的联席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的施政工作报告,通过了一系列的实施办法和干部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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