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委员会基本情况

协商委员会主要工作

  协助政府建立和巩固革命秩序

  市协商会成立,即开展宣传副市长朱光在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作的施政工作报告和市警备司令部副政委吴富善作的治安工作报告,研究代表会议提出的以肃清匪特、巩固治安为工作重点的贯彻意见。协助市人民政府动员工人、学生、群众进行拥护人民币的宣传运动,配合公安部队搜捕金融投机分子,扫荡地下钱庄,处理“剃刀门楣”(非法兑换外币的摊档),稳定金融秩序;推动工商界借款支援前线,完成广州市的支前借款任务;发起成立冬令救济委员会,收容了一批无业游民、残疾乞丐,并发放了救济贷款等。

  1950年1月6日,广州市成立了胜利折实公债委员会。1月11日市协商会讨论了公债的推销工作问题,一致表示支持政府渡过财政难关。4月21日,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了《为全部认购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敬告广州市全体人民书》,会后,市协商会发起组织胜利折实公债推销委员会,向工商界进行宣传和劝销,完成了任务。

  推动各界人士参加各项政治运动

  (一)参加抗美援朝运动
  1950年11月27日,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广州分会成立,市协商会协助该分会开展工作。12月1日,开始进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宣传周活动,各界群众举行各种集会,拥护周恩来外长关于朝鲜问题的声明,反对美国侵略。随后,市协商会号召各界群众捐献慰问品,写慰问信,慰问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动员青年工人、学生报告参加军事干部学校;组织志愿军援朝手术医疗队、铁路职工志愿援朝工作队;发动群众举行大小集会,控诉美国侵略朝鲜和国民党特务的反革命罪行。1951年4月,市协商会推动各界人民广泛开展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学习运动,各机关团体、学校及全中居民分别订立爱国公约;五一劳动节,协助组织市民参加抗美援朝、反对美国武装日本、保卫世界和平的示威游行;7月上旬,中国人民志愿军归国代表团抵广州,在欢迎大会上,响应抗美援朝总会“六一”号召,推动全市人民捐钱购买飞机、大炮支援前线。

  (二)协助政府镇压反革命
  1951年2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惩治反革命条例》。4月20日,市协商会召集各机关、团体的代表举行座谈会,贯彻四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镇压反革命的决议,市长叶剑英在座谈会上作《关于镇压反革命情况的报告》,市公安局副局长孙乐宜作《关于反革命分子几个类型的报告》。会后,市协商会向市人民政府建议要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接着先后两次协助政府举行共有7万人参加的控诉反革命分子罪行大会,处决了一批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市人民政府与市协商会共同召集各机关代表、各民主党派会议,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会上组成了镇压反革命委员会、清理积案委员会、劳动改造委员会。

  (三)协助政府开展土地改革运动
  广州市郊区土地改革于1951年全面铺开。为配合省、市土地改革的动员活动,省、市协商会联合召集机关干部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代表人士,听取广东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方方和广东省土改委员会副主任李坚真作土地改革动员报告;组织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工商界、文教界、宗教界、医务界的民主人士组成参观团,先后参观郊区斗霸大会、划分阶级大会、庆功大会等。7月间,省、市协商会联合发动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组织土地改革工作队,参加新会县土地改革工作。12月间,省、市协商会发动民主党在、政府参事室等单位工作人员,组织土地改革工作队,参加南海县、顺德县土地改革工作。1952年8月6日,省、市协商会联合举行委员扩大会议,作出支援土地改革运动,进一步活跃经济,发展生产和组织广州市各界人民支援土地改革运动委员会的两项决议。会后,成立了广州各界人民支援土地改革运动委员会,并推动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区协商会等单位广泛传达动员。

  (四)协助政府开展民主改革运动
  为了打击封建残余势力,协助推动全市工厂、企业、码头分批进行的民主改革。1951年8月底,市协商会广泛宣传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8月24日与市人民政府联合召开的四届二次会议关于开展民主改革运动的决议,作传达报告,印发学习资料。并着重辅导工商界人士学习,提高认识,帮助资本家消除怕影响生产、影响内部团结的顾虑,使他们支持民主改革。又先后组织了各民主党派、元党派民主人士、工商界、宗教界人士参加广东造纸厂和炼钢第二厂民主斗争大会。

  (五)协助政府开展“三反”、“五反”运动
  1951年12月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成立节约检查委员会,以叶剑英为主任,朱光、郭翘然、田坪、梁湘为副主任,统一领导全市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12月21日,省、市协商会联合举行扩大会议,讨论开展“三反”运动的方法和步骤,向政府建议在机关、团体开展“三反”运动的思想教育。1952年1月21日,市协商会与市人民政府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通过了《为加强和扩大广州市各界人民“三反”学习运动的工作计划》,决定与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统战部、中共广州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分别召开民主党派座谈会和店员、工人、妇女、工商界、文化界等代表会议,动员全市人民开展“三反”运动的学习。 1952年2月,广州市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市协商会贯彻市四届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关于开展“五反”运动的决议,广泛宣传,开展学习。3月30日,与市人民政府举行联席会议,决定成立处理“五反”运动中违法案件的人民法庭,并决定举行“广州市各界人民展开‘五反'运动斗争大会”。大会于4月8日在越秀山体育场举行,会上颁布了“五反”运动期间的八大纪律,并宣布从宽处理一批工商业户,当场逮捕拒不坦白交代的14名严重违法商人。市协商会先后召开工商界各行业代表座谈会,并进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教育。又与“五反”委员会联合召开工商各行业座谈会和举办学习班,叶剑英、朱光和华南分局统战部代理部长饶彰风分别表明政府对违法而能坦白的工商业户采取宽大处理的态度,动员他们自动交代“五毒”(行贿、偷税漏税、盗窃国家资财、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行为。市协商会与市人民政府举行联席会议,商讨有关定案等问题。 “五反”运动后期,市协商会贯彻市四届四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关于活跃经济、发展生产的决议》,指出了资本家应走的方向和发展前途,协助市政府采取加工、订货、收购、贷款等办法,解决工商业户存在的暂时困难。1952年8月20日协助召开市工商界第二届代表会议,解决思想认识,推动各行各业改善经营、发展生产、活跃城乡交流,搞好新的劳资关系和公私关系。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活跃经济、发展生产的决议》和成立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宣传贯彻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国家颁布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后,1953年11月4日市协商会与市人民政府举行联席会议,邀请以工商界为重点的各界代表180多人参加,动员各界各阶层上层人物开展总路线总任务的宣传。在各界及青年、妇女、居民积极分子中传达,开展总路线的教育。市协商会结合宣传教育,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协助政府实施粮食政策
  1953年11月,与市人民政府研究实行粮食计划收购、计划供应的具体措施并向人民群众宣传,组织粮食工作队开展粮食政策的学习和协助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组织系统的学习,推动全市粮食计划收购、计划供应的工作开展。

  (二)协助政府推销经济建设公债
  1953年12月,协助市人民政府组织公债委员会,并进行各阶层认购经济建设公债比例的协商;组织工商界人士学习,动员认购;安排干部登门访问工商界上层分子,听取意见;不断汇集各方面情况,及时向政府反映。全市认购公债任务于1954年3月底超额完成。

  (三)协助政府完成基层普选工作
  广州市的基层选举工作于1954年1月在全市铺开,市协商会贯彻市、区各界人民代表联席会议《关于全市展开普选工作的决议》,协助各民主党派,对其成员以及所联系的群众进行深入的宣传解释,并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有关单位协商联合提名;收集有关选民资格审查方面的意见;掌握普选进行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和反映,推动全市基层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发动市民讨论宪法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颁布后,1954年4月,市协商会协助市人民政府组织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发动全市人民展开讨论,反映提出的修改意见。由于宪法草案讨论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工作有密切联系,市协商会设宪法草案讨论分会,对民主党派、科学技术界、卫生工作者、工商界、宗教界、华侨、少数民族等进行联系辅导。

  组织各界人士学习

  市协商会组织委员和各界人士在自愿的基础上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学习《共同纲领》和国家的政策。日常的学习主要从组织共同性的政治活动进行;政治运动期间则学习运动的有关政策。1951年4月~7月,围绕抗美援朝在各界人士中开展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学习和教育,举行慰问人民解放军报告会、庆祝朝鲜停战协定签订大会、欢迎朝鲜访华代表团大会、关于日内瓦会议座谈会和关于台湾问题座谈会等。1951年5月,省、市协商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举办华南统一战线工作研究班,学习3个月,学员240人,主要是加深了解民主党派的性质和任务,协助他们发展组织和培养干部。1952年4月,省、市协商会共同组织学习委员会,指导各界人士进行“三反”整风学习,历时4个月,帮助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医务界、宗教界在“三反”中纠正违反《共同纲领》的各种错误认识及不符合国家政策法令的行为。同年8月,该学习委员会又指导各界人士结合省、市开展土地改革的中心任务,深入研究土改的政策,批判和肃清封建思想,各界人士普遍表明了态度,用实际行动支持土改。从第五届协商会开始,自行组织学习委员会,组织各界人士进行政治学习,改造思想。1953年4月,市协商会学习委员会建立工商界学委分会,辅导工商界结合各个时期的经济活动和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实践进行学习,提高爱国守法观念,明确走国家资本主义道路是私营工商业者惟一的光明大道,必须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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